(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选拔办法将广泛征求意见,选拔工作将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确保程序科学合理、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2.积分排序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022年亚运会柔道参赛人员原则上按照亚运会14个级别和1个混合团体项目的比赛要求,参考国家队运动员总体成绩和总积分排名确定。
(二)评选标准
1、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为国争光的理想,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为国争光、刻苦训练、勇敢作战、敢于胜利的精神。
2、参加选拔的运动员须为国家柔道队正式集训队员,必须服从国家柔道队的管理,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训练、比赛等与备战有关的活动。
3、参加选拔的运动员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备战、参赛的要求。
4、所有参加选拔的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7号和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的规定接受管理和监督。如出现兴奋剂违规或违法违纪行为,将直接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运动员及其主教练进行严肃处理。
(三)评选级别
1. 奥运会女子78公斤以上级前8名运动员的选拔
根据总局选拔办法相关精神,获得2022年东京奥运会女子+78公斤级前8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获得杭州亚运会参赛资格。但由于奥运会每个级别限报一人,若国内有两名同级别选手实力相当,为选拔出最优秀的运动员代表中国参赛,将采取选拔方式,兼顾国际成绩和国内比赛情况,根据相关团体积分确定参赛资格。
2. 东京奥运会参赛级别(女子-48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参照遴选办法实施。
3.未取得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的级别(女子-52公斤级、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混合团体)
体能测试在一个月内完成,对符合标准的选手,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部、筹备办公室重新进行体能测试评定,测试合格的选手,参照本办法重新选拔;对在体育竞赛部、筹备办公室组织的体能测试中不达标的选手,由国家体育总局坝上训练基地统一进行科学测试、诊断、评定和训练,测试合格的选手,参照本办法重新选拔。
(四)评选办法
选拔采取基础体能、专项体能、比赛成绩、训练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团队对运动员进行科学测试、评估诊断,并根据运动员体能水平、比赛成绩、训练表现进行综合得分排序。按照排名顺序,原则上各级别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运动员获得亚运会参赛资格。混合团体赛运动员从获得亚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中,按级别设置选拔12名运动员(男6人、女6人)。
1. 身体素质(24分)
(一)体质达标原则
强化体能打基础。体能达标标准参考雅加达亚运会各级别前三名选手的体能标准和国际比赛前三名选手的体能标准,确定四项基本体能指标和两项专项体能指标,六项体能指标全部满足者方可进入选拔赛。若四项指标达到队内同级别第一名,则不受另外两项指标的限制。东京奥运会前八名、东京奥运周期世界大奖赛及大满贯赛前三名选手不受体能指标限制。
(2)体能测试成绩
体能测试按同级别、同项目排名计分,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1分。
每项计3分,第三名计2分,考试成绩可并列,下一名的分数优先计算,其他名次不计分,六项共计24分。
(三)体质指标
基本体能指标包括上下肢力量、躯干核心能力和有氧耐力指标,即深蹲、卧推(或卧拉)、腹背肌静态力量、3000米跑(或2000米测功仪);专项体能指标则综合考虑专项力量耐力、专项无氧能力等确定,包括柔道服引体向上(或柔道服静态力量引体向上)、柔道专项体能测试(SJFT)。
基本体能指标(4项):
项目一:下肢力量
负重深蹲(动作要求:大腿与小腿夹角≤90°,同等重量,重量轻者排名靠前)。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运动员为体重的2倍;-73公斤级、-81公斤级运动员为体重的1.9倍;90公斤级、-100公斤级运动员为体重的1.8倍;+100公斤级运动员≥180公斤。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运动员:其体重的1.9倍;-57公斤级、-63公斤级:其体重的1.8倍;70公斤级、-78公斤级:其体重的1.7倍;+78公斤级运动员:≥160公斤。
项目2:上肢力量
男子卧推:-60公斤级、-66公斤级运动员体重的1.6倍;-73公斤级、-81公斤级运动员体重的1.5倍,-90公斤级、-100公斤级运动员体重的1.4倍;+100公斤级运动员≥180公斤。
女子卧推:-48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运动员其体重的1.2倍;-70公斤级、-78公斤级运动员其体重的1.1倍;+78公斤级运动员≥110公斤。
男子卧推:-60公斤级、-66公斤级运动员体重的1.5倍,-73公斤级、-81公斤级运动员体重的1.4倍;90公斤级、-100公斤级运动员体重的1.3倍;+100公斤级运动员≥160公斤。
女子卧推:-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运动员其体重的1.2倍;-70公斤级、-78公斤级运动员其体重的1.1倍;+78公斤级运动员≥110公斤。
项目三:腹背肌静态力量
达到目标的时间:2分钟;根据时间排名授予积分。
项目四:有氧耐力
3000米跑:合格成绩:男子≤12分30秒,女子≤13分;
2000米测功机:合格成绩:男子≤7分钟,女子≤8分钟。
专项体能(2项):
项目一:专项握力(+78公斤单项测试)
握力柔道统一引体向上,高于国际标准。
柔道服的静态引体向上握法必须达到或超过国际标准。
项目二:无氧能力(+78公斤单项测试)
柔道专项体能测试(SJFT),达到或超过国际标准。
2. 球队选拔制度改革及得分(36分)
队伍选拔赛鼓励主动进攻、连续进攻、以特殊进攻技术得分,强化体能素质在比赛中的作用,坚决改变被动竞争、“资格掉落”的局面,在综合得分相近的前提下,也可作为上、下级比赛的辅助参考。
(一)竞赛体制改革
①团体赛采用循环赛制,考验运动员的体能和技战术能力,原则上不少于5场比赛,按积分排序。
②鼓励主动进攻、得分。一局获胜的运动员得5分,技巧获胜的运动员得3分,罚球获胜的运动员得1分;(30秒内得分获胜加1分,金牌加时赛得分获胜加2分,最后30秒得分获胜加2分)。
③鼓励运用多方向特殊技术和投掩连接技术进攻得分,使用不同方向特殊技术获胜的运动员可获得附加分,每增加一个方向在总分上加1分,使用投掩连接技术加1分;
④鼓励主动进攻,强调体能训练。4分钟比赛时间内,运动员连续15次有效进攻可得5分,比赛最后1分钟仍能进行4次以上有效进攻可得2分。
⑤加大处罚力度。比赛中,15秒内未抓握把柄将受到士道处罚,30秒内未主动进攻将受到士道处罚;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被扣除5分。
⑥ 队伍选拔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第一名可获得12分,第二名可获得8分,第三名可获得5分,其他排名不予积分,三个阶段总积分为36分。
3. 全国锦标赛积分(20分)
全国锦标赛第一名获得20分,第二名获得10分,第三名获得5分,其他名次不予积分(非国家队运动员不参与积分排名)。
4.国家队外籍教练团队评价分数(20分)
国家队外籍教练团队将根据综合训练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5分,其他名次不予加分。
(五)评选程序
1、国家队内部选拔结束后,国家队教练组根据选拔办法提出亚运会参赛初步人选名单,报选拔工作组审批;选拔工作组根据主要国际对手情况、运动员体能水平、训练水平、比赛成绩、比赛经验及心理、体重及伤病等因素综合评估,提出亚运会参赛运动员推荐名单,报国家队委员会;国家队委员会经研究提出正式参赛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2、赛前如有更换参赛选手等特殊情况,由国家队教练组或选拔工作组提出运动员调整建议,报国家队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研究审核,集体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3.选拔工作应有利于引导运动员培育国家训练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情怀,以对国家和事业负责任的态度,务实开展选拔工作。选拔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隐瞒伤情等行为,影响竞技水平和运动成绩,对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宣传监督
为增加选拔过程透明度,候选人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布,对公布的候选人有异议的,受理后进行调查并正式反馈相关单位或人员,对公布的候选人有调整的,将按程序重新公布。
选拔办法和最终入围名单自觉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各省市体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文转自中国柔道协会,我们致力于推广权威、专业的知识,如涉及原作者权益,请联系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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